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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洁

作品数:3 被引量:2H指数:1
供职机构:江苏省洪泽湖水利工程管理处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水利工程化学工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 1篇化学工程
  • 1篇水利工程

主题

  • 3篇行政
  • 3篇水行政
  • 2篇行政处罚
  • 2篇行政执法
  • 2篇执法
  • 2篇水行政执法
  • 2篇法律
  • 2篇法律思考
  • 2篇处罚
  • 1篇行政处罚法
  • 1篇执法实践
  • 1篇秩序
  • 1篇中华人民
  • 1篇授权
  • 1篇授权组织
  • 1篇水法
  • 1篇水法规
  • 1篇水行政处罚
  • 1篇侵占
  • 1篇资格

机构

  • 3篇江苏省洪泽湖...
  • 2篇江苏省泰州引...
  • 1篇江苏省淮沭新...

作者

  • 3篇左顺荣
  • 3篇陈洁
  • 2篇韦勇
  • 1篇王恒平
  • 1篇陈莉

传媒

  • 2篇水利发展研究
  • 1篇江苏水利

年份

  • 2篇2012
  • 1篇2011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建立水行政执法联合运行机制的法律思考——以江苏省水行政执法实践为例被引量:1
2012年
河湖的流域性特点决定了对其的保护与管理涉及众多的行政区域、行政层级、行政部门,水法律法规对于水资源管理尽管规定了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但在"流域与区域""流域内层级""区域内层级与部门"间并没有"责、权、利"的具体界定,必然导致河湖保护与管理工作陷入窘境。本文试图依据水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水行政执法实践,撇开"流域、区域、行政层级、行政部门"的束缚,建立水行政执法联合运行机制,以维护河湖之健康生命。
左顺荣陈莉韦勇陈洁
关键词:水行政执法联合执法流域
对复合相对人实施水行政处罚的法律思考
2012年
我国行政处罚理论和法律、法规从诞生之日起,历来重视对行政处罚主体的研究,并对其做了一系列较为严格的规范。但对行政受罚主体(行政处罚相对人)的资格认定、责任区分、后果承担等却少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对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作出的规定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左顺荣戴蓉高向阳韦勇陈洁
关键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法律思考资格认定管理秩序
地方性水法规授权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难点与对策——从江苏省某县一起侵占水利工程用地案说起被引量:1
2011年
由于河道、湖泊的流域特点,许多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了众多的河道、湖泊或水利工程管理机构,且由省级人大制定水法规授权这些机构对在其管理范围内违反水法规的行为,依据水法规的规定行使行政处罚权。但这些水法规往往与《水法》等水法律缺乏衔接,水法律的诸多规定无法适用。本文仅从一起侵占水利工程用地案说起,试图提出这些问题及其解决对策。
晏浩纹高向阳王恒平陈洁左顺荣
关键词:水法规授权组织水行政执法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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