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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传明

作品数:22 被引量:134H指数:9
供职机构:华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国家留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0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 1篇会议论文

领域

  • 2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7篇司法
  • 7篇陪审
  • 6篇陪审员
  • 5篇证据法
  • 5篇证据排除规则
  • 4篇人民陪审员
  • 4篇审判
  • 3篇诉讼
  • 2篇正当
  • 2篇实证
  • 2篇实证评估
  • 2篇司法改革
  • 2篇陪审制
  • 2篇合议
  • 2篇合议庭
  • 2篇法官
  • 2篇裁判
  • 2篇错案
  • 2篇错案责任
  • 1篇动因

机构

  • 14篇华东师范大学
  • 9篇中国政法大学
  • 1篇西北大学
  • 1篇凯斯西储大学
  • 1篇辛辛那提大学

作者

  • 22篇樊传明
  • 3篇郑飞
  • 1篇柴鹏

传媒

  • 3篇证据科学
  • 2篇法制与社会发...
  • 1篇中国刑事法杂...
  • 1篇中外法学
  • 1篇法学研究
  • 1篇环球法律评论
  • 1篇西北大学学报...
  • 1篇法学家
  • 1篇比较法研究
  • 1篇研究生法学
  • 1篇地方立法研究
  • 1篇甘肃行政学院...
  • 1篇中国检察官
  • 1篇人大法律评论
  • 1篇华东政法大学...
  • 1篇西部法学评论
  • 1篇法律方法
  • 1篇2012年证...

年份

  • 1篇2022
  • 3篇2019
  • 6篇2018
  • 1篇2017
  • 3篇2015
  • 2篇2014
  • 4篇2013
  • 1篇2012
  • 1篇2011
22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人民陪审员评议规则的重构被引量:13
2019年
我国《人民陪审员法》创设了大合议庭陪审模式,强化了陪审员的事实认定职能。但是陪审员的裁决优势和价值主要是制度性建构的结果,他们不是天然、优秀的事实认定者。如果不能通过重构评议规则,在发挥陪审员裁决优点的同时弥补其弱点,陪审制改革的技术层面和价值层面将会背离。在比较法上,存在三种陪审员评议模式:合议式法庭结构中的个体参审模式、二分式法庭结构中的小团体决策模式和大合议庭结构中的混合陪审模式。我国现有立法确立了大合议庭结构,但未重构其评议规则,反而延续了原有的合议制规则。在我国七人大合议庭的组织形式中,应当适度借鉴小团体决策模式和参照国外立法例,将审理事实问题的陪审员制度性地塑造为优秀的裁决主体。这包括对表决比例规则、解决裁决僵局的规则、评议程序规则等方面的设计。
樊传明
关键词:陪审员
裸统计证据的推理性质与规范法理被引量:3
2022年
裸统计证据发挥证明作用的方式,是将某个具体的个人或事件归入一类人或一类事件,然后指出该类人或事件在整体上具有某个盖然性特征,从而证明这个具体个人或事件具有该特征或做出了某个行为。裸统计证据可以证明一个极高的概率值。如果将司法证明的盖然性理解为帕斯卡模式意义上的概率性,那么裸统计证据能够满足法定的证明要求。然而,建立在帕斯卡概率基础上的概率命题观点和部分信念观点,无法解释和解决裸统计证据的推理悖论。绝对信念观点则认为,仅根据裸统计证据,一位理性的事实认定者无法形成对于案件事实的合理信念。绝对信念观点以培根概率模式解释司法证明的盖然性,认为信念必须建立在有“分量”的证据基础上。于是,裸统计证据尽管指示了极高的概率值,但是缺乏证据的应有分量。只有“个别化”的证据才能“涵盖”作为具体事件的案件事实,裸统计证据和待证事实之间存在巨大的“信息空隙”,远未达到法定的证明要求。裸统计证据不仅自身无法满足充分性要求,它还可能引发证据推理合法性欠缺、不公正的偏见、概率计算错误、证据信息的不平等利用等问题。因此,证据立法或司法实践需要谨慎对待裸统计证据的采纳与排除。
樊传明
证据排除规则的发展动因:制度史解释被引量:13
2018年
落实证据裁判,完善证据制度,是我国司法改革在技术层面的重要议题,其中包括对证据排除规则体系的建构。从比较法和制度史角度观之,排除规则体系主要是英国司法制度变革的产物。18世纪至19世纪初的一些诉讼程序变动为以排除规则筛选庭审证据这种管控方式,提供了发展动因。首先,陪审团的转型造就了二元管控结构和处于信息弱势地位的事实认定者,这为排除规则的发展确立了制度空间。其次,证据成为危险性信息源,产生了排除规则立法的实践需求。最后,激励对抗式举证和支撑言词论辩式庭审的需要,成为排除规则得以长远发展的程序驱动。对这些发展动因的制度史解释,能够为反思当代我国排除规则立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提供参照。
樊传明
关键词:证据法陪审团对抗制
陪审制导向何种司法民主?——观念类型学分析与中国路径被引量:8
2019年
陪审制是司法民主的表现形式和实现途径。对于陪审制导向何种司法民主这一问题的回答不尽相同。从陪审制的证成过程以及该制度的诸多侧面中,可以析分出三种司法民主理念。代议式司法民主理念视陪审员为人民的代表,他们应召对司法问题行使投票权。该理念是民主政治理论向司法领域的延伸,通常以议会制为范本。协商式司法民主理念认为,陪审制的核心在于召集具有不同立场、倾向和知识的人参与集中评议程序,并寻求一致性裁决。陪审制是一个工具性的决策机制,而非政治制度。衡平式司法民主理念将陪审制看作程序上的衡平机制,认为陪审制可以矫正法律教义学裁判的失当。其倚重陪审员的否弃权和常识性正义观。总而言之,从不同角度发掘陪审制的意义,会将这一制度和实践引向不同愿景。对司法民主的观念类型学分析,有助于辨清中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目标。
樊传明
关键词:陪审制人民陪审员司法民主协商
陪审案件中的审判责任制——以保障和管控人民陪审员裁判权为核心被引量:6
2019年
在大合议庭陪审案件中落实审判责任制要求,一方面是要规范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的分权关系,尤其是保障人民陪审员事实裁判权的独立性和实质性,使之不会沦为法官裁判权的附庸;另一方面是针对人民陪审员的身份特征与权力属性,设置不同于法官的管控体系,将事后追责式的管控转变为事先调整型的管控。这两方面可以通过重构评议规则、规范指示效力、提高裁决终局性和建构以证据能力为核心的证据规则系统来实现。法官将一部分裁判权让渡给人民陪审员之后,取而代之的是新的程序管理权。应当将行使该程序管理权的情况,作为认定和追究法官责任的独立依据。法官错案责任豁免的范围,也应随着事实裁判权的让渡而扩展。
樊传明
关键词:人民陪审员错案责任
认罪认罚从宽改革与检察权运行被引量:1
2018年
讨论中国检察权的运行和检察官办案角色的调整,有多元化的背景,例如司法员额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监察制度立法等。除了这些较为宏观的改革背景之外,还有一些更为具体化的、技术性的背景,其中就包括刑事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
樊传明
关键词:检察权认罪检察官
司法证明中的经验推论与错误风险被引量:10
2013年
在司法审判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存在普遍的错误风险,它起因于司法证明的经验推论属性。案件事实发生后,关于待证事实的信息借助证据得以移转、保存和提取。事实认定者从证据出发经由推论链条而推导出要素性事实,从而评价每个证据对要素性事实的支持度;然后对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将各个证据的支持度合并处理,形成对事实主张的内心确信。由归纳推理产生的经验法则是必不可少的推论媒介,它借助演绎和溯因推理参与事实认定过程。作为推论起点的证据、作为推论媒介的经验法则、具体的推理方法以及将多个证据综合审查判断的方法,都具有概率性,会产生或转移错误风险。证明标准规则是对这种风险的法律认可。可以考虑通过降低风险、容忍风险和分担风险等途径进行应对。
樊传明
关键词:司法证明经验法则
论证据排除规则的激励功能被引量:10
2013年
从激励功能的视角审视证据排除规则,将这种激励功能分为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着眼于法庭上的事实认定。既然在理性主义传统中发现真相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目标,那么就应该要求当事人提交"最符合争议事实本身之性质的证据"。作为对英美证据法学者有关最佳证据论辩的总结和反思,戴尔.南希所提出的最佳证据原则理论对某些排除规则具有解释力。尽管这些规则背后可能有多元的政策理由,但同时能够激励诉讼双方提交最佳证据,强化、矫正对抗制本身的激励作用。第二个方面着眼于法庭外的行为,包括审前诉讼阶段中的行为和诉讼外的行为。对于前者,排除规则通过否定行为收益的方式提供反向激励,而对于后者通过降低潜在成本的方式提供正向激励。这体现了对外部政策的保护,激励功能的大小取决于几方面的变量。
樊传明
关键词:传闻规则
论比例原则在警察侦查取证程序中的适用被引量:6
2013年
在中国刑事诉讼侦查程序中,警察的取证裁量权尚缺乏有效规制。这对于诉讼参与人尤其是被追诉人的合法权益是一个潜在而现实的威胁,会阻碍刑事诉讼法中"保障人权"立法任务的实现。为解决这一问题,应该引入起源于德国的比例原则,使警察的强制性取证行为符合适当性、必要性和比例性要求,为公民权益提供基于程序法定原则而又超越于此的保障。与此同时,要引入司法审查机制,确立宽严得当的令状主义,为比例原则的适用提供司法保障。
樊传明郑飞
关键词:比例原则令状主义人权保障
论中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未来--以内部结构和运行环境为切入点被引量:9
2013年
中国学者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系统研究和本土化改造,推动了该规则在中国的初步确立。然而当前司法实践中的诸多案例表明,这种本土化努力的结晶不仅受到了该规则内部结构问题的困扰,更为严重的是诸多外部运行环境因素的限制致使规则的实施效果不尽人意。新《刑事诉讼法》和新《刑事诉讼法解释》虽然修正了该规则的部分内部结构问题,但未来如果不对司法证明模式、司法体制和社会民众理念等外部运行环境因素进行相应地改革,那么舶来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将很难在中国生根发芽。
郑飞樊传明
关键词: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内部结构运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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