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辉
- 作品数:47 被引量:494H指数:14
- 供职机构:重庆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环境科学与工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更多>>
- 论资源法变革的现实性、重点与目标
- 资源法变革是我们目前在建构可持续发展法律体系过程中面临的一个重要的课题。资源法的变革应当以理念、目的、内容和体系为变革的重点,旨在通过全面系统的变革为实现自然资源的价值性、促进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流转的顺畅性提供良善的法律...
- 杜辉陈德敏
- 关键词:资源法现实性
- “设区的市”环境立法的理想类型及其实现——央地互动的视角被引量:19
- 2020年
- 设区的市环境立法从规范完善和功能提升出发补强了地方环境治理的有效性。基于全面建设生态文明和依法治理的双重目标约束,央地互动在纵向关系、横向关系和动力机制三个维度上为市级环境立法权设定了方向性约束。市级环境立法必须在制度框架、工具选择、执行过程、主体互动、利益整合等方面做出新的制度设计。为此,必须超越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之关系的传统限定,以及中央中心主义和地方自主治理的制度分歧,塑造市级环境立法创新的结构秩序,突出底层环境立法的优先性与上溯能力,提升市级立法权的创新能力。
- 杜辉
- 关键词:环境立法
- 挫折与修正:风险预防之下环境规制改革的进路选择被引量:45
- 2015年
- 风险预防作为基础性原则正在主宰着法律体系的变革路向和精神维度,引导着环境规制从危险规制向风险规制转变。在环境规制实践中,风险预防存在纲领规定模式、规范裁量模式和制度规范模式三种适用类型。环境规制的格局正围绕着它们不断地调整、改进,但也在规制立法和规制实施层面呈现出阶段性挫折的一面。这种挫折的根源在于当前的环境风险规制采取了一种封闭式的技术规范进路。对此,应借助商谈式程序进路对其进行修正和补充,确立以"规制立法+规制决策+规制商谈"为主轴的环境风险规制新范式。在风险预防之下,这种双重复合进路对我国的环境规制改革实践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 杜辉
- 关键词:环境规制
- 我国建立环境私主体治理体系的意义与进路被引量:1
- 2015年
- 在社会共治理念之下,环境私主体治理已经成为创新环境治理模式的重要选项。这种新模式对推动我国环境治理转型、重构环境治理权力格局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在反思当前制度设计和实践样态的基础上,建议通过创建规制性的法律规范和指导性的公共政策、设置程序性的控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多重进路,推进我国环境私主体治理体系建设。
- 杜辉郭珺
- 关键词:环境治理信息共享
- 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保障的策略转换与制度构造被引量:43
- 2013年
- 随着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进入新阶段,资源型经济强大的挤出效应和传统上采纳的以政策为中心的发展策略逐渐成为资源型城市现代转型的障碍。这一制度难题表明,对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保障路径的研究和选择应当成为破解这些难题的首要问题。为了减少设置消除这些问题,本文从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保障的策略转换这个视角出发,以政策性保障路径带来的沉淀成本为切入点,采用比较分析和建构的方法,指出了资源型城市持续发展的保障策略应当改变传统的以政策为导向的传统路径,代之以法律为主导的法制化路径。在厘清资源型城市的社会结构、制度结构、利益结构、资本结构的基础上,尝试以资源开发与补偿、资源产业衰退与援助、新旧产业接续、民生与经济发展、投入与模式转型、发展和生态环境等关键性矛盾为核心建构《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条例》,并对《条例》的建构提出8个方面的建议,即内容上,建立包括资源开发补偿、产业衰退援助救济、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发展规划、责任追究以及激励手段等诸多制度在内的长效机制。
- 杜辉
- 关键词:资源型城市条例
- 环境私主体治理的运行逻辑及其法律规制被引量:15
- 2017年
- 在环境公共治理建构进程中,私主体治理成为独立且重要的选项。在理论上,不同类型的私主体依凭组织、知识、权力和规范四个要素在环境治理中呈现的是同样的出场逻辑,并分别通过实用主义与价值判断、私人选择与合体治理体系维护合法性、治理能力和权威。同时,环境私主体治理同样存在不可回避的治理悖论。要开拓中国化的环境私主体治理,必须检验并强化它与中国法治环境和权力土壤的匹配度,根据不同的构成要素采取不同的回应路径,最终旨趣在于"以私益之实现促进环境公益"。
- 杜辉
- 关键词:环境治理
- 环境法范式变革的哲学思辨——从认识论迈向实践论
- "主客一体"范式是当下环境法范式变革的主流话语,它试图通过伦理基础、人性假设和法学调整观的相关改变为环境法提供新的方法。它与"主客二分"一样,仅具有认识论意义。环境法需要建立一种以人为逻辑起点,以社会世界为发生场域,以社...
- 陈德敏杜辉
- 关键词:环境法范式变革
- 环境法学研究范式变革的基础与导向——一个初步的批判与设计
- 环境法学研究范式的确立对环境法学理论体系的建构,并指导环境问题的解决有重要的意义。当下“主客一体”的革命性范式,彰显了相关论者范式建构的自觉,并推动了环境法理论的多元化发展。但是,这种范式由于一定程度上忽视“人”的价值序...
- 杜辉
- 关键词:环境法学范式变革社会工程哲学本体论
- 生态环境法典中公私融合秩序的表达被引量:12
- 2022年
- 生态环境法治实践不断在公法与私法两个维度重构环境法的体系,塑造出公私融合的法律秩序。环境法变迁的历史脉络、调整机制的扩展、规范体系的多元化、利益的叠加属性共同构成了该秩序的生成逻辑。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应精准定位这一秩序并予以恰当表达,也已形成共识。但是,如何在法典中有效定位公私融合秩序,如何获取解决法典化核心难题的技术方法,如何精准识别其规范结构,在理论上仍悬而未决,这对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形成重大挑战。基于该秩序的生成逻辑及其法典化之挑战,可以从规范、技术和结构三个层次出发,通过改造并创造性地转化基本原则、明确公私规范的优先级与公私益的权衡基准、创设新型法律模式,形成公私融合秩序法典化表达的编码规则。
- 杜辉
- 以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拓宽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践形式
- 2021年
- 近日,生态环境部和中央文明办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通过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提升公民生态环境意识,助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了顶层指引。《意见》的旨趣一方面在于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促进生态环境领域文明行为深入人心;另一个方面则是深入落实生态文明观,将建设美丽中国的时代精神转化为公共生活的思维方式和行动力。
- 杜辉
- 关键词:生态环境意识志愿服务生态文明观《意见》文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