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善康
- 作品数:50 被引量:101H指数:5
- 供职机构: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广西教育厅科研项目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社科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哲学宗教更多>>
- 浅论旅行社对旅游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被引量:1
- 2011年
- 目前旅游安全事故频发的事实已经引起关注。旅行社安全保障义务是一项法定义务,包括正确的旅游信息披露、服务管理、危险提醒、救助等义务。旅行社的安全保障义务责任既有违约责任,又有侵权责任,但在某些情形下可以免责。
- 廖善康
- 关键词:旅行社旅游消费者安全保障义务旅游安全事故
- 关于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学生评教结果的思考被引量:1
- 2008年
- 通过学生评价"基础"教师的结果分析可知,教师评教的分数高低并不绝对代表学生知识掌握程度及能力提高程度的高低。因此,"基础"教师要想取得好的教学效果,除重视课堂前的准备,提高自身素质外,还必须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
- 廖善康莫小春林祖媛
- 关键词: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评教
- 经营场所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探略被引量:1
- 2010年
- 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对消费者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具有法律依据,符合国际立法方向。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包括危险预防、消灭义务和救助义务。该义务还包括第三人对消费者造成人身安全的保障义务。
- 廖善康
- 关键词:经营者消费者安全保障义务
- 论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障被引量:1
- 2008年
- 消费者享有对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即消费者知情权。为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实现,我国已形成了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但由于法律存在一定的缺陷,消费者的知情权在现实生活中仍不断被侵犯。因此,需要加强法律的完善,如扩大消费者知情权的内涵,完善消费者权利救济途径,加重经营者的责任,设置消费者的撤销权。
- 廖善康
- 关键词: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保障
- 论婚姻法中离婚损害赔偿适用的若干问题
- 2003年
- 经过修改的《婚姻法》中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令人关注。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过错、法定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文章认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应仅限于无过错配偶。离婚损害赔偿金数额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官酌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分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
- 莫小春廖善康
- 关键词:婚姻法离婚损害赔偿构成要件精神赔偿民事责任
- 大学生故意犯罪的心理探索
- 2007年
- 随着高校的扩招,我国在校大学生包括研究生的人数不断增长。然而,在校大学生故意犯罪的比率也逐年上升,并且手段之残忍,犯罪动机之幼稚,令人深思。在校大学生故意犯罪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深层次地研究大学生犯罪心理及心理健康问题对于高校预防大学生犯罪有着重要的作用。
- 廖善康潘冬根莫小春
- 关键词:在校大学生故意犯罪犯罪心理心理健康
- 虚假广告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思考被引量:1
- 2010年
- 虚假广告在现实生活中表现形式复杂,尤以歧义性广告和夸大其词广告居多。虚假广告在社会上造成的最直接的危害就是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因此,为了促进广告业的发展,稳定市场秩序,应从修改法律的角度加大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的力度,增加虚假广告的违法成本;执法部门应加大监督和执法的力度,让虚假广告行为无处藏身;监管部门和社会相关组织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消费者健康消费。
- 廖善康
- 关键词:虚假广告消费者经营者
- 刍议高校校园暴力事件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被引量:3
- 2012年
- 高校校园暴力事件虽然总体上发生率较少,但其发生后造成的负面影响却是非常恶劣的。纵观2002年至2012年10年间高校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主要是以下原因造成:学习受挫、人际关系处理不当、失恋、就业不理想、心理问题等。实际上,上述原因导致的高校校园暴力事件大多可以归结为施暴者有心理问题。
- 廖善康
- 关键词:校园暴力事件危机干预机制人际关系处理施暴者
- 我国消费者索赔权实现现状和法律对策被引量:2
- 2010年
- 消费者索赔权是消费者权益得以实现的根本保障,是消费者最熟悉的权利,也是最容易被消费者漠视而放弃的权利。由于我国缺乏解决消费纠纷的有效途径及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不完善,消费者行使索赔权时获得的收益过少且费时费力。因此造成大多数消费者宁愿选择放弃索赔权,我国消费者索赔权的实现状况不容乐观。文章指出,我国应借鉴国外一些实践效果好的法律制度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更好的维护消费者索赔权。
- 廖善康
- 关键词:消费者索赔权
- 刍议在校大学生故意犯罪
- 2006年
- 随着高等院校的扩招,在校大学生的人数不断地增加。然而,在校大学生故意犯罪的比率也逐年上升,并且其手段之残忍,犯罪动机之幼稚,令人深思。在校大学生故意犯罪主要集中于盗窃和故意伤害,侵犯的客体大多为同学。并且在校大学生犯罪已不再是民办大专院校和普通院校的“专利”。近年来,名牌大学、重点院校的在校大学生故意犯罪也逐渐增多,大学生犯罪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 廖善康潘冬根莫小春
- 关键词:在校大学生故意犯罪犯罪特点犯罪成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