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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丽华

作品数:4 被引量:5H指数:1
供职机构: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 1篇会议论文

领域

  • 4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修辞
  • 2篇司法
  • 2篇司法价值
  • 2篇判决
  • 2篇判决理由
  • 2篇民事
  • 2篇法价值
  • 1篇刑法
  • 1篇行政
  • 1篇行政工作
  • 1篇修辞功能
  • 1篇语言
  • 1篇语言模糊
  • 1篇政工
  • 1篇中华人民
  • 1篇中华人民共和...
  • 1篇食品
  • 1篇食品安全
  • 1篇食品质量
  • 1篇说理

机构

  • 4篇天津商业大学

作者

  • 4篇孙丽华
  • 3篇吴春雷
  • 1篇张文婧

传媒

  • 1篇甘肃理论学刊
  • 1篇西部法学评论
  • 1篇第二届京津沪...

年份

  • 3篇2013
  • 1篇2012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4
排序方式:
民事判决理由的修辞功能研究
民事判决书是司法裁判过程的证明,是法官将作出司法判决结果的过程展示给当事人的直接证据,作为其中核心部分的理由既为判决结果提供正当性的理论证明,又为司法判决与当事人之间的联结架起沟通的桥梁。法官所作民事判决书的说理性是否充...
孙丽华
关键词:法律修辞司法价值民事判决书
文献传递
论民事判决理由修辞功能的司法价值
2013年
民事判决理由修辞功能是法官在制作民事判决理由时理性选择的证明,其所具有的司法价值是不言而喻的。它之所以具有司法价值的原因,源自于对民事判决说理要求的回应;源自于满足当事人诉讼目的的现实性;源自于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然性。归结起来,民事判决理由修辞功能的司法价值主要表现为求真与求善,中国古代某些判词的修辞表达与论证的方式将这两种司法价值表现的淋漓尽致,其中所蕴含的判词制作方法与断案思想对现代民事审判也颇有借鉴意义。但是对于现代民事判决理由写作而言,要实现民事判决修辞功能求真与求善的司法价值,法官除了借鉴古代司法判决写作中的有益因素之外,还必须严肃对待民事判决理由的修辞功能,防止因为修辞的滥用而滋生某些违法行为。
吴春雷孙丽华
关键词:司法价值判词修辞功能
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方式之多元化研究
不断频发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引发了许多有关解决问题的积极探索,随着公共治理理念与政府执政理念的更新和变化,要求将政府监管与非政府监管结合起来的多元化监管方式就属于其中的探索之一,而且也在立法上得到了认可。但是,通过对我国...
吴春雷孙丽华张文婧
关键词:食品安全
文献传递
论立法语言模糊修辞的功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为考察对象被引量:5
2013年
明确性是立法语言的基本特征,立法语言体现出准确、简约、庄重的特性是立法者在立法活动中追求的目标,但是在明确性的背后却隐藏着法律模糊修辞的必然性。绝对的明确导致法律规范的滞后与僵化,模糊修辞的灵活性、协调性决定了它是消除立法语言过于明确带来弊病的必然选择。刑法在罪行法定原则的思想指导下明确性成为其语言的最重要特征,其也因此被成为最精确的法律科学,但是在以明确性作为立法目标的同时也要注意刑法规范模糊性的功能。作为立法语言的一种修辞方法,模糊修辞是服务于立法语言的,同时又作用于立法语言,一方面说服制定法的接受者服从法律,另一方面协调法律规范与其所调整的事实之间的矛盾,甚至还协调法律权威与共识之间的冲突。
吴春雷孙丽华
关键词:修辞模糊修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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