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桂明
- 作品数:53 被引量:1,172H指数:21
- 供职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社会学农业科学更多>>
- 诉讼报道与被告人确定
- 1997年
- 陈桂明
- 关键词:新闻源被告人新闻出版单位诉讼案件承担法律责任新闻材料
- 美国证据法中的保密特权原则及其对我国证据立法的启示被引量:18
- 2002年
- 知情作证乃是法律上的通常规则 ,但并非绝对规则。美国证据法为了保护某些特殊的社会关系 ,规定基于某些特殊的信赖关系 ,相关人等有权拒绝作证或阻止他人作证。这种保密特权体现了法律的价值整合。当然 ,其仅限于某些特殊领域 ,并在适用上有限制性解释。我国相关立法对保密特权作出规定也是必要的 ,因其可以牺牲个案当事人的利益为合理代价来保护某些更为重要的社会关系。
- 陈桂明纪格非
- 关键词:保密特权证据法拒绝作证当事人法律
- 以诚实信用原则规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被引量:4
- 2009年
- 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有助于实现司法公正,但法官的自由裁量并非毫无节制,必须通过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规制。这种规制主要体现在诚实信用原则对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内心制约、客观制约和利益权衡制约上。
- 陈桂明杜丹
- 关键词:自由裁量权诚实信用原则司法公正
- 我国民事诉讼上诉审制度之检讨与重构被引量:71
- 1996年
- 上诉审是对下级法院已做裁判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上诉),由上级法院再行审理的制度。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它所做出的生效裁判具有神圣的权威。这种权威的基础一方面在于法律的强制性,另一方面在于裁判自身的公正性——这种公正性非常重要,它是法律赋予裁判强制性的基础,因而成为裁判具有权威性的根本渊源。为了保障裁判公正,各国民事诉讼法上都建立了上诉审程序,以其作为防错与纠错的机制。可以说,上诉审制度建立和运作的效果直接影响裁判的公正性。为此,本文拟探讨上诉审的功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我国上诉审程序(二审终审制),在功能发挥方面的利弊,提出建立三审终审制的理论构想。
- 陈桂明
- 关键词:上诉审程序三审终审制第三审程序民事诉讼法终审法院法律审
- 再审案件审理权的配置——以《民诉法》修改为视角的分析被引量:3
- 2009年
- 修改之后的《民事诉讼法》对再审案件审理权进行了重新配置。但因会大大加重高层级法院的负担,以及会与各级法院的职能定位发生冲突,新《民事诉讼法》对再审案件审理权的重新配置具有不合目的性,亦不合理。通过对域外再审案件审理权配置的相关考察,文章认为应将再审案件的审理权配置于基层法院与中级法院等原审法院,同时应对我国再审制度的功能及各级法院的职能进行重新定位。
- 陈桂明吴如巧
- 关键词:再审案件审级
- 美国民事诉讼中的诉讼合并制度评介及对我国的启示被引量:9
- 2010年
- 诉讼合并制度在美国民事诉讼的历史演变中占有重要地位。诉讼合并制度主要由请求合并、当事人合并及第三人合并三方面构成。该制度在扩大在审案件广度、拓展诉讼覆盖面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并因此成为了当代美国司法的一个重要特点。在复杂诉讼大量出现的当代社会,诉讼合并制度的功能越发引人关注。《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将继续重视诉讼合并在实现诉讼效率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其在未来的修改亦将朝着这一方向继续努力。美国民事诉讼中的诉讼合并制度对我国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我们应借鉴其有益经验,完善我国的诉讼合并制度。
- 陈桂明吴如巧
- 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中的'法律扶贫'
- 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的扶贫工作开始由救济扶贫向扶贫开发的模式转变.在这个过程中,扶贫的理念日益科学化,扶贫的方式日趋多元化.而在多元化的扶贫方式中,法律手段也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相对资金拨付、物资救济、技术...
- 陈桂明陈贻健
- 关键词:灾害风险管理贫困村地震灾区
- 民事诉讼法内容的增删改被引量:2
- 2004年
- 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涉及的问题颇多,从内容来讲,应当确定哪些需要增加(增设新制度),哪些需要删除(废弃老制度),哪些需要改变(改革现制度)。当然这种增删改的区分是相对的,其间并无明显界限,经常是相互交错的,之所以作此区分,主要是为了讨论上的方便。本文以此角度择其要者,不避挂一漏万加以说明和分析。
- 陈桂明
- 关键词:民事诉讼法举证时效制度审前准备程序小额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制度
- 检察和解的若干思考被引量:13
- 2010年
- 本文从检察和解的概念与性质入手,探讨检察和解的必要性,从当事人意思自治、检察和解与民事契约的区别以及检察和解与既判力的关系入手进行了法理分析,并根据实务中的实践经验提出检察和解的适用范围、程序和应当遵循的原则。
- 陈桂明周冬冬
- 关键词:检察和解既判力和解协议当事人意思自治
- 审前准备程序设计中的几对关系问题被引量:56
- 2004年
- 确定争点与固定证据是审前准备程序的基本内容 ,二者处于诉讼进程的同一阶段 ,但具有不同的任务 ,在功能和时序上存在逻辑上的先后关系 ,从立法来看 ,目前急需设置和完善整理固定争点的程序 ,为固定证据提供前提。审前准备程序中应当建立预审制 ,实行准备法官与庭审法官的分离或相对分离 ,并采举证时效制 ,审前准备程序并非所有案件的必经程序。审前准备程序中应当充分发挥当事人的作用 ,采当事人主义 ,法官实施程序管理并通过行使释明权对当事人进行适当的协助。应当建立审前调解制度 ,破除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理念 。
- 陈桂明
- 关键词:审前准备程序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