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高臣
- 作品数:54 被引量:362H指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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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自然科学总论更多>>
- 超越合同:股东协议法律效力研究
- 2025年
- 股东协议通常排除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的适用,公司法没有做出充分回应,司法裁判观点也不尽相同。股东协议是股东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本质上是合同。即使部分股东之间的协议,也至少会影响其他股东的权益,所以具有组织属性。双重属性会对股东协议效力的法律适用产生重要影响。股东协议的合法性要件应更多地关注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司章程。在放松管制的背景下,不宜轻易否定股东协议的效力。股东协议的双重属性决定了守约股东难以享有全部的合同权利,解除协议和实际履行的权利可能受到限制。组织属性的强弱是赋予股东协议组织法效力的判断标准。全体股东达成的协议在通知公司后对公司产生拘束力,部分股东达成的协议即使约定公司拥有针对违约股东的救济权利,对公司也没有拘束力。
- 吴高臣
- 关键词:股东协议公司章程
- 论股东大会决议的成立被引量:1
- 2011年
- 股东大会决议是法律行为,因而存在成立与否的问题。股东大会决议的成立要件包括股东大会会议体成立和审议事项符合多数决的要求。未满足该成立要件,则股东大会决议不存在。对于股东大会决议不存在的情形,应当给予相关利害关系人以救济。
- 吴高臣
- 关键词:股东大会决议成立要件
- 国家特殊管理股之特殊权利结构研究被引量:2
- 2020年
- 国家特殊管理股的基本权利结构为特殊管理股东拥有的普通股东权利和特殊的管理权。前者包括控制权和受益权,权利结构清晰;后者则包含了一系列同意权(事实上为否决权),权利结构尚需厘清,是国家特殊管理股权利结构的关键问题。特殊的管理权包含多种具体权利,其中股权转让、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投融资事项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聘用同意权,原则上属于控制权范畴,而出版物内容终审权则属于经营权。从公司政治学理论分析,公司并非仅仅是经济组织,同时涉及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因而,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具有正当性。从公司法角度观察,上述四项特殊的管理权直接赋予特殊管理股股东行使,与现行公司法规范存在或多或少的冲突,需要修订或者变通适用公司法相关制度,提升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的立法位阶。
- 吴高臣
- 关键词:权利结构
- 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度研究被引量:4
- 2022年
- 告知承诺制度是市场主体登记领域信用监管的制度创新的重要举措。从优化营商环境的立法目的出发,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度应界定为行政协议。实践中,告知承诺制度存在“一诺了之”的突出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过度强调办事效率和过度依赖事后惩戒。从协议之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视角分析,应当进一步明确登记机关和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住,从而更好地保障告知承诺制度发挥其积极作用。
- 陈顺宇吴高臣
- 关键词:行政协议
- 法学教育理念转变之“法律人”培养
- 社会发展对法学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的培养应当成为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通过法学教育理念的转变,结合法务会计教育以及法律诊所教育等教育方法,可以实现法学教育的终极目标——合格的“法律人”的培养,以满...
- 吴高臣刘爽
- 关键词:法学教育法律人才教育理念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协议研究被引量:8
- 2015年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通过协议对股东权利义务作出与公司法不同的约定,从而影响公司治理结构。从股东协议为订约股东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出发,宜将股东协议界定为合同。当然股东协议与普通合同有别,除了适用合同法外,因涉及股东权利义务,股东协议还应适用公司法。而且遵循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股东协议还应当优先适用公司法。鉴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特点,应赋予股东更多的自治空间。只要股东协议不违反公司法、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就应承认其法律效力。
- 吴高臣
- 关键词:股东协议合同人合性
- 注册商标与基金名称的法律冲突——评“中融”商标侵权纠纷被引量:3
- 2003年
- 吴高臣
- 关键词:注册商标法律冲突商标侵权纠纷侵权行为商标专用权
- 董事会:公立高校治理结构的改革被引量:14
- 2011年
- 在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背景下,我国公立高校董事会逐渐发展起来。然而其角色定位至今仍存在争议。从国外经验和我国实际出发,公立高校董事会应定位于决策机构。为此,应当从树立高校董事的非营利观念、改革高校董事的选任机制、建立高校董事的退出机制等方面入手,不断改善公立高校董事会的内部环境,推动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
- 吴高臣
- 关键词:公立高校董事会角色定位
- 论隐名股东身份的认定被引量:15
- 2008年
- 隐名投资是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较为常见的现象,因而时常引发股东身份之争。既然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从合同视角入手解决隐名出资应当是一条可行的路径。
- 吴高臣
- 关键词:隐名股东股东身份
- 目标公司小股东的法律保护--以要约收购为背景
- 吴高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