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到862篇“ 证据开示“的相关文章
认罪协商程序中的证据开示路径构建
2025年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全面推行,推动了我国刑事诉讼格局由对抗转向协商的进程。与对抗制诉讼模式之下证据开示的传统价值相比,控辩协商视域下,证据开示又衍生出具体的新价值。在域外,具有协商程序的国家,均实行相应的证据开示制度,而我国具有协商基因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自正式入法至今已六年有余,应与之相配套的证据开示制度不仅缺失立法层面的明确、详细之规定,实践运用效果更是不佳。因此,为弥合控辩双方证据信息差距,实现认罪协商之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亟须从模式选择、程序启动、参加主体、开示阶段、开示范围、开示方式以及救济措施等方面来构建我国控辩协商程序中的证据开示具体路径。
王双双
关键词:证据开示
权利保障视阈下认罪认罚案件证据开示工作的优化
2025年
认罪认罚案件中检察机关证据开示的预期功能在于保障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真实性及自愿性,保证被追诉人程序选择的明智性。实践中,检察机关的证据开示探索呈现出较强的职权追诉逻辑,被追诉人权利保障并不理想,成为阻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良性发展的一大瓶颈。在权利保障逻辑的统摄下构建证据开示制度具有完全的正当性,检察机关应当以实现被追诉人有效知悉为指针,从证据开示的启动、范围、方式、救济机制方面完善证据开示规则。
周宇婷
关键词:证据开示
电子监控证据开示制度研究
2024年
电子监控证据开示既触及社会公共利益,又涉及被告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探究电子监控证据开示制度对于平衡公共利益和个人基本权利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范分析和比较研究,揭示出电子监控证据的生成机制具有封闭性,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可能会以“公共利益豁免”为由拒绝开示电子监控证据;同时,因遵循最后使用原则,电子监控证据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具有决定性作用,拒绝开示必然会影响公民的基本权利。从“目的”或“动机”看,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名,限制公民的基本权利并非不可,但在同等实效下,应当选择不限制基本权利或者限制程度更小的其他手段。直接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由,拒绝开示电子监控证据违背了必要性原则的要求,因此,有必要探索适当的电子监控证据开示方式。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电子监控证据开示的是纳入监控卷宗,准备作为指控依据的卷宗材料和关联电子数据,开示的方式均为查阅、摘抄和复制。此种制度安排的缺陷在于:一方面,对于纳入监控卷宗的电子监控证据,刑事诉讼法没有区分卷宗材料和电子数据,缺乏精细化规定,进而导致电子监控证据开示局限于开示与不开示的二元模式;另一方面,对控诉机关不准备作为证据使用,没有纳入案卷的材料,辩方难以获得查阅、摘抄和复制的机会,因而对其无从知悉,即便知悉后申请司法机关调取,也难以获得支持。事实上,监控卷宗和电子数据承载的内容不同,监控卷宗和电子数据的开示方式应当有所区别。而电子监控获取的海量电子数据可能包含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有决定性意义的材料,故未入卷材料具有开示的必要。有鉴于此,需按照入卷证据和未入卷证据的二元框架,建构差异化的电子监控证据开示制度。对于入卷证据开示,可以要求辩方签署保密协议,准许其查阅、摘抄、复制�
周伟
关键词:证据开示阅卷
认罪认罚案件证据开示制度研究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上的重大创新,以其协商性的司法理念促使我国的刑事诉讼模式由“对抗式”转向了“协商式”,整体上提高了刑事诉讼效率。但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由于检察机关在量刑协商中起着主导作用,使得控辩双方在...
赵茜茜
关键词:证据开示知情权控辩平衡
认罪认罚从宽背景下的证据开示制度探究
2024年
随着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的普遍选择,人民检察院在这类案件中的作用往往是决定性的,认罪认罚程序在兼顾效率与公平这一问题上的矛盾日益突出。新时代下,如何完善证据开示制度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课题。“两高三部”于2019年发布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29条在法律层面赋予了人民检察院对这一制度的探索权。本文对认罪认罚从宽角度下的证据开示制度进行正当性分析,针对当前证据开示主体、范围、时间、救济途径等不明确而造成的问题,提出了明确开示主体、扩大开示范围、明确开示时间、构建制裁与救济机制等完善措施。
蒋环羽
关键词:证据开示
证据开示嵌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构建进路
2024年
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践行进入纵深阶段,庭审的对抗性渐呈衰微之势,取而代之以控辩间更加鲜明的合意性,这意味着证据开示制度赖以存在的场域不复从前,不宜再以提高庭审过程的对抗性和实质化程度为目标进行相关研究。正是基于以上场域的微观变化,通过探索证据开示制度在当前协商性司法场域中的运行机制,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的证据开示制度进行架构形塑,以期在证据开示制度的助力下更加充分地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价值。
张进帅李金珂
关键词:证据开示实践进路
我国反垄断民事诉讼证据开示制度构建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的制定与实施,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以及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反垄断民事诉讼作为《反垄断法》在民事领域的主要实施方式,在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市场...
徐涛
关键词:反垄断民事诉讼证据开示
认罪认罚案件证据开示制度的逻辑选择和制度重构
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探索证据开示制度后,各地相继出台有关的规范,检察院也展开了实践。但是在规范层面上,有关证据开示的规定并不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在实践层面上,证据开示制度的运行现状并不服务于规范目...
刘鲁晋
关键词:证据开示
证据开示与检察官职业伦理——兼论我国证据开示制度的二元建构
2024年
司法实践中存在着检察官过度当事人化、客观义务销蚀的现象。为消除此现象,《检察官法》要求检察官履行职责应当秉持客观公正立场。证据开示既是客观公正的题中之意,也是独立的检察官伦理义务。与此同时,司法改革文件提出了探索建立证据开示制度的要求。在此背景下,改革方案应当根据刑事庭审实质化与认罪认罚程序的不同需要,分别在庭前会议环节与审查起诉环节构建不同的证据开示程序,以保障控辩平等、实现裁判公正。为保证证据开示得以顺利进行,有必要明确侦查机关、检察机关的证据保管义务。
杨令一
关键词:证据开示
证据开示制度的价值证成与实现路径——兼论《指导意见》第29条
2024年
证据开示具有确保实体公正基础上促进案件真实发现,提升诉讼效率基础上保障被追诉人人权理念以及完善程序结构基础上协调控辩双方平等对抗等价值功能。然而,这些价值功能的实现在认罪认罚从宽司法实践中却面临着缺乏专门立法规定,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具体程序性规制以及救济制裁机制缺失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现实困境。对此,应当糅合并完善相关专门立法规定,总结并汲取司法实践有益成果,明确开示程序性规制和健全救济制裁机制,从而在刑事实体认定上保证相关法律政策适用过程的公正合理性与真实准确性,减少冤假错案发生的潜在可能,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有的制度价值。
孙欣然黄荣昌
关键词:证据开示

相关作者

孙长永
作品数:87被引量:2,287H指数:27
供职机构: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
研究主题:认罪 刑事诉讼 实证研究 被告人 从宽
乔雄兵
作品数:34被引量:146H指数:7
供职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
研究主题:域外取证 证据开示 国际民事诉讼 信息技术 国际法
冀祥德
作品数:136被引量:996H指数:17
供职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研究主题:辩诉交易 刑事辩护 控辩平等 法学教育 刑事诉讼
柴晓宇
作品数:39被引量:123H指数:7
供职机构: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
研究主题:流域管理 证据开示 审视 审判程序 规制
贺臻弘
作品数:4被引量:1H指数:1
供职机构:湘潭大学
研究主题:证据开示 司法鉴定 精神状态检查 美国法律 论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