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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层理论下挪用资金罪的出罪体系研究
2024年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挪用资金罪的修改幅度较高,表明国家对挪用资金罪所保护法益“民营企业的财产”的重视,以及对加强企业产权保护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同时也对司法机关提出了针对挪用资金罪谨慎、精准入罪的潜在要求。文章基于“二元相对”的思维模式阐述了出罪研究对于犯罪认定的必要性。并且梳理了立法层面(刑民衔接增设前置法、向结果犯转化、积极适用刑事和解制度)和司法层面(构成要件限缩解释、违法性阻却、有责性阻却、不可罚性阻却)的具体出罪路径和理论。The high degree of amendment to the Criminal Law (XI) on the crime of misappropriation of funds shows that the state attaches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crime of misappropriation of funds to protect the “property of private enterprises”, as well as the determination to strengthen the protection of enterprise property rights and optimize the business environment, and also puts forward potential requirements for the judicial organs to be cautious and precise in the crime of misappropriation of funds. Based on the “dualistic relative” mode of thinking,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necessity of crime research for crime identification. Moreover, the paper analyzes the concrete ways and theories of crime from the legislative level (adding the advance law, transforming to the result crime, actively applying the criminal reconciliation system) and the judicial level (constraining the interpretation of constitutive elements, preventing illegality, preventing responsibility, preventing unpunished).
彭文凤
关键词:挪用资金罪出罪
挪用资金罪“超过三个月未还”情节的程序性定位及解读
2024年
挪用资金罪中规定的“超过三个月未还”在犯罪论中体系定位不清,造成司法实践中出现一系列认定难题:挪用资金罪刑责追究的时间节点认定混乱,挪用资金罪的追诉时效难以确定,“挪新还旧”行为数额计算存在分歧等。应当将“超过三个月未还”定位为程序性要素,作用于对该罪主观内容的推定和说明。挪用资金罪的主观内容是对单位资金使用权的妨害利用意思而非退还意思,“超过三个月未还”作为程序性要素可以发挥对妨害利用意思和行为人主观恶性程度的证明功能。长远来看,应当在立法上对“超过三个月未还”进行程序化改造,才更契合其在犯罪论中的程序性定位。
蔡荣
关键词:挪用资金
挪用资金罪司法适用争议问题研究
近年来,民营经济蓬勃发展,但同时民营企业内部挪用资金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更有甚者构成了犯罪。由于挪用资金罪缺乏统一的适用标准,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一些争议问题,导致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出现。因此,有必要研究本罪的法律适用,以强化...
付玉萍
关键词:挪用资金罪归个人使用
企业高管与挪用资金犯罪
2022年
挪用资金罪,由199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第十一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人员挪用单位资金罪”演化而来。本世纪初,该罪曾因在企业高管及实际控制人的范围内长期呈现高发态势而被称为“企业家绕不开的坎儿”。这种犯罪的频发一定程度上与公司企业人员对企业资金权属的认识偏差有关。时至今日,这种对于企业资产属性误解的问题仍旧存在,尤其在公司制私营企业数量剧增、企业效益下滑、企业账户与个人账户混同时,企业高管挪用资金的刑事风险更易触发。
于兴泉
关键词:企业高管资产属性实际控制人挪用资金公司制个人账户
挪用资金罪频发 何以防患未然
2022年
政商关系古今中外皆有之,源于人类历史上第三次社会大分工中商人阶层和商品交换的出现。政府掌握权力资源,具有垄断性和排他性,而市场提供的经济资源则有开放性和可替代性,双方地位不平等,在权力越大的环境中,不平等尤甚。在长期的演化中,如果超越规则的做法能带来规则内难以获取的利益,政商关系就可能发生异化,这也就是为什么会有贿赂的原因。尽管各国都对贿赂采取措施进行治理,但行贿受贿行为仍然花样翻新。
于兴泉
关键词:挪用资金罪商人阶层行贿受贿花样翻新可替代性
中国商人绕不过的坎——挪用资金
2022年
资金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命脉,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壮大,更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任何侵犯企业资金的行为,都有可能危及企业发展的基石,给企业带来巨大危害。然而,部分企业家法律意识淡薄,利用职务便利,挪用企业资金的行为时有发生,这不仅侵犯了企业资金的使用收益权,甚至使得部分企业家触犯了挪用资金罪,给企业及其自身带来不可挽回的后果。
关键词:挪用资金罪企业生存和发展企业家商人
刑事违法性独立判断之应用——以建设工程领域挂靠人挪用资金为例被引量:1
2022年
刑民交叉案件中,如何进行刑事违法性与民事违法性的关系判断仍未有定论,在经济类犯罪中两者适用不协调的问题较为明显。以建设工程领域挂靠施工现象为切入点,挂靠行为是《建筑法》所禁止的值得行政处罚的行为,会导致挂靠施工合同无效的民事法律后果,实践中会通过开设分公司,任命挂靠人为负责人的形式来“内部承包”,实现挂靠。在此背景下,挂靠人将被挂靠单位账户中的工程款擅自挪作他用,在实质解释立场运用文义解释、目的解释等方法,能够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且在挪用数额达到立案标准后应当追诉。对民刑交叉案件的处理不能有倾向性地重民轻刑,不能以认定民事纠纷来替代刑事制裁。
刘海源
关键词:刑事违法性挪用资金罪刑事制裁文义解释
论银行工作人员挪用资金案件性质认定
2021年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理财及存款的数额增加,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有、侵吞、挪用客户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资金的事件屡见不鲜。此类挪用资金案件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资金案件较难区分,尤其在侦破、审查起诉及审判等环节案件的性质难以界定。因此,界定此类银行工作人员挪用资金案件的性质对案件的处理起至关重要的作用。
唐德仙
关键词:银行工作人员诈骗挪用资金罪
建筑企业对挂靠项目经理挪用资金的刑事规制
2021年
建筑业企业挂靠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实践中部分挂靠项目经理将业主拨付给项目的工程款挪用到其他工程,甚至用于个人挥霍和偿债,这种情形是否构成犯罪,司法实践中认识并不统一。以下通过解读一起追诉挂靠项目经理挪用资金的案件,以期对建筑企业刑事风控提供新思路。
刘畅雷明辉
关键词:挪用资金刑事规制项目经理工程款司法实践追诉
单位之间挪用资金行为入罪的实证及展开
2021年
“个人决定”和“谋取个人利益”是单位之间挪用资金行为入罪的核心要件。凡是自然人个人作出的决议,均可以认为形式上符合个人决定。再从实质上结合谋取个人利益的要件,判断是否属于“归个人使用”。侵犯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是挪用资金罪的法益保护核心,否则应予出罪。
狄克春陈嵩
关键词:挪用资金罪归个人使用

相关作者

林德昌
作品数:44被引量:9H指数:1
供职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
研究主题:农发行 农业发展银行 农业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 收购资金封闭运行
张兴良
作品数:2被引量:0H指数:0
供职机构:西南政法大学
研究主题:财产性犯罪 定罪 挪用资金
黄福涛
作品数:55被引量:81H指数:5
供职机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研究主题:检察机关 犯罪嫌疑人 刑法修正案 渎职罪 刑事诉讼
岳霞
作品数:3被引量:2H指数:1
供职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金融法研究中心
研究主题:大股东掏空 挪用资金 上市公司行为 变造 刑罚处罚
邢曼媛
作品数:46被引量:118H指数:4
供职机构:山西大学法学院
研究主题:刑法 公安机关 人民警察 犯罪 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