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到1324篇“ 应纳税额“的相关文章
- 课程思政融入高校税法教学探究——以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为例被引量:1
- 2022年
- 以“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为指导思想,立足数字经济时代背景,在税法课程中采用“德法相融,三维共育”模式。结合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需求,探索课程思政融入方式,确保课程适应“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设计课程思政融入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教学的方式,利用学习通等平台进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采用“案例+任务驱动+讲授”的方式,实现“居民所得应纳税,人民税收为人民”的价值引领。
- 聂秀萍
- 个人特殊所得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被引量:1
- 2020年
- 在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中,有一些项目适用的是特殊的计算方法。但在实务中对工资薪金相关特殊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为了将这项税会业务工作做得更加符合税法规定的要求,保障国家税收及时足额入库,本文就对与工资薪金项目有关的特殊问题作出相应解析。一、全年一次性奖金(一)奖金计算的一般规定1.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按以下计税方法,由扣缴义务人在发放时代扣代缴。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
- 刘发云周连洲
- 关键词:全年一次性奖金工资薪金应纳税额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计税方法
- 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不可忽视的问题
- 2020年
-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涉及进项税额计算和转出还包括销项税额的计算。增值税应税范围较广,具体规定较为详细,这些都使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较为麻烦,特别是营改增后,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更加复杂,加大了税会人员的工作难度。
- 周星
- 关键词:应纳税额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税
- 工资薪金相关特殊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
- 2020年
- 本文实务解析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专指工资薪金相关特殊所得。工资薪金相关特殊所得主要有:全年一次性奖金;自建住房低价销售给职工;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补偿金;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补贴收入;内部退休一次性收入;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收入递延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和关于廉租住房所得等。据了解,目前各地对这些特殊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在实务操作中有些不一致的情况,严重影响国家税收收入。为了将工资薪金相关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业务做得更加符合税法规定要求,特此作出专题解析。
- 关键词:工资薪金
- 应纳税额核定征收的行政法考量——以最高人民法院对德发公司申诉之再审判决为例
- 2019年
- 核定征收系因纳税人未尽协力义务而导致计税依据之事实不清,为降低税务机关的举证程度而由法律授予税务机关基于推定事实来计算应纳税额。但是,税务机关不因证明程度的降低而导致举证责任倒置,因推定而得来的应纳税额之证明程度并不满足对纳税人实施裁罚的证明要求,滞纳金及罚款数额的计算不应以推定征收所确定的应纳税额作为依据。同时,对于纳税人已缴税款而稽查部门认为需要核定之情形,征收部门的在先征收行为具有公定力、确定力,该在先征收行为撤销之前,稽查部门无权启动核定征收程序,而应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否则构成超越职权。法院对核定征收的司法审查应当从证明方法的角度展开审查,不应以裁量权作为核定征收的审查基准。最高人民法院对德发案的判决未审查荔湾区地方税务局的在先征收行为的公定力、确定力对稽查局在后追征行为的阻却而导致事实不清,将实为证明方法的推定征收视为具有裁量性的行政活动而导致定性错误。在德发公司已尽协力义务的背景下,仍要求其证明拍卖的正当性系以举证责任倒置在法外加重纳税人的举证责任等,这些事项导致该判决对纳税人来说是不公正的。有必要对该判决进行重新认识。
- 虞青松
- 关键词:核定征收滞纳金公定力裁量权
- 浅析排污“费改税”后企业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计算被引量:3
- 2018年
- 环境保护税已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排污企业面临着排污费改交环境保护税,且排污费的计算大多由环保机构计算。然而,环境保护税与排污费及现行的其他税种的计算存在差异,需要企业、环保机构、税务机关三方协同征管,排污数据由环保机构检测或计算所得,企业再根据排污数据确定计税依据、计算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因此,如何确定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正确计算应纳税额,及时申报纳税,是排污企业财务人员必须掌握的技能。
- 聂秀萍
- 关键词:费改税环境保护税
- 《劳务报酬——“外快”收入应纳税额的计算》微课程设计
- 2018年
- 分析《劳务报酬——“外快”收入应纳税额的计算》选自电子工业出版社出版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3版)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之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十一个应税项目之一,在国民收入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同时它的计算也是作为会计专业的学生必须掌握的一项基本技能,这也是本节课学生学习的重点.
- 张翠娟孙德杰
- 关键词:课程设计报酬劳务税额
- 账目混乱 应纳税额可核定
- 2016年
- 风险点一点
企业账目不仅涉及内部管理.更与缴纳税款有关。一些企业经营者为少缴税款,故意制造账目混乱,虚假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对此,税务机关有权进行核定,并要求补缴税款、滞纳金与罚款。这样还会影响企业的声誉,实在得不偿失。
- 关键词:账目应纳税额核定企业经营者税务机关风险点
-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的教学方法被引量:1
- 2016年
-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是税法教学过程中一个难点。本文按照企业所得税间接法的计算步骤进行课堂教学设计,结合实际案例,帮助学生能快速理解并掌握这一知识点。该方法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 赵卿
-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教学方法
- 纳税人权利保护视角下的应纳税额核定制度研究——从一则案例引出的思考
- 2016年
- 强化纳税人权利保护理念不仅有利于改革和完善税务行政模式,转变税收行政观念,同时也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尤其在应纳税额的核定制度中,因其直接影响纳税人的私人财产权,故更应注重权利的保护。然而在实务中,税务机关惯以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为由而进行核定,但由于核定方法不具体、纳税人证明责任过重等问题,导致纳税人的权利存在被侵害的风险。基于此,如何更加明确应纳税额的核定方法,如何更为灵活地适用纳税人的证明责任显得尤为重要。文章围绕该问题,立足于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理念,紧扣相关法律法规,从应然与实然两个维度分别进行分析,论证两者间的背离,并以问题为导向,对应纳税额核定制度的调整提出相应建议,以期实现应然与实然的协调统一。
- 谭宇吾
- 关键词:应纳税额权利保护
相关作者
- 刘越

- 作品数:46被引量:24H指数:3
- 供职机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 研究主题:国家税收 期末复习指导 跨国纳税人 综合练习题 课税主体
- 薛东成

- 作品数:67被引量:39H指数:4
- 供职机构:河南省南阳市国家税务局
- 研究主题:会计处理 纳税调整 税务处理 账务处理 涉税
- 王红晓

- 作品数:14被引量:20H指数:2
- 供职机构: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
- 研究主题:应纳税额 个人所得税 资源税 税收 扣除额
- 王明世

- 作品数:24被引量:74H指数:6
- 供职机构:国家税务总局
- 研究主题:税务 税收征管法 《税收征管法》 税收治理 税收征管
- 王文清

- 作品数:161被引量:210H指数:8
- 供职机构:国家税务总局
- 研究主题:出口货物 出口退税 出口 免抵退税 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