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到138篇“ 家务劳动补偿“的相关文章
- 《民法典》背景下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理解与适用
- 2025年
- 《民法典》第1088条扩大了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适用范围,具有正当性、合理性的理由。离婚时家务劳动付出较多一方可要求家务劳动补偿。家务劳动补偿中“负担较多义务”涵盖两种情形:一是抚养子女、照料老人;二是协助另一方工作。在确定家务劳动补偿数额时可以综合考量家庭劳务时长、投入家庭劳务的精力、劳务的效益、负担较多家庭义务一方的信赖利益等因素。
- 何牧谣
- 关键词:家务劳动共同财产制
- 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研究
- 随着改革开放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家务劳动的价值逐渐得到社会和法律的承认。2001年《婚姻法》中首次规定了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对家务劳动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给予了高度肯定。但是2001年规定的家务劳动补偿制度有一限制条件,即...
- 杨思凡
- 关键词:家务劳动补偿家务劳动司法适用
- 离婚家务劳动补偿制度探析
- 2024年
- 家务劳动补偿制度是立法机关为消除女性在家庭内部长期受到的劳动剥削,基于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作出的制度创新。家务劳动的分担不只是生产力发展水平问题,更是一个暗含公平与正义等基本价值的重大性别问题。法律对劳动性别分工的纠正,肯定了家务劳动的经济价值,有益于提升女性在家庭以及社会中的地位。《民法典》对家务劳动补偿制度作出了修改和完善,但实践中也存在某些不足。通过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希望能够改善我国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实用价值。
- 马宏庆
- 关键词:离婚救济婚姻民法典
- 我国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研究
- 家务劳动在婚姻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一直备受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文件确立了妇女在婚姻中的地位和权益,然而,在实践中,家务劳动的价值却常常被低估或者忽视。这引发了对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探讨和研究。在很多情况下,家...
- 庞钰川
- 关键词:家务劳动实证分析
- 在家务劳动补偿制度适用研究
- 家务劳动补偿制度作为三大离婚救济制度之一,是婚姻家庭法的重要内容。现行法律将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适用范围扩展到了共同财产制,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如何将与之密切相关的民间习俗、传统文化、婚姻伦理道德等社会关系纳入视野,科学全面...
- 邓芃
- 关键词:家务劳动
- 离婚纠纷中家务劳动补偿研究
-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男女平等观念的进步,个人在社会中的权利保护越来越受到大家的重视。在婚姻家庭中,家务劳动作为婚姻家庭存续的必要条件,本身就具有其独有经济价值以及社会价值,有必要通过法律对家务劳动予以保护。《中华人民...
- 张莉
- 关键词:家务劳动补偿离婚纠纷公平原则补偿金额
- 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实证研究
- 家务劳动补偿制度,作为离婚补救措施的关键部分,旨在为主要承担家务的一方在离婚时提供经济补偿,减轻其经济压力。2001年的《婚姻法》第40条首次明确规定了此制度,旨在纠正财产分割制度应用的限制,使之成为一项实际可行的措施。...
- 陈学珍
- 关键词:家务劳动补偿举证责任实证研究
- 论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在搭伴养老中的适用被引量:1
- 2024年
- 搭伴养老关系中,弱势方往往以家务劳动换取强势方养老资源支持。当关系终止后,为保护弱势一方利益,应将《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离婚家务劳动补偿制度扩大适用至搭伴养老关系。对家务劳动价值予以肯定符合正当性与可行性的要求。鉴于搭伴养老关系相较于婚姻关系的特殊性,应扩大第1088条的适用,并明确可用于补偿的责任财产范围,在补偿数额上需考虑双方搭伴养老前的生活水平及搭伴持续时间、所获利益及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替代成本、适当生活水平维系等现行补偿标准,并参考当地家政服务者的平均工资水平确定。
- 张琛张冬梅
-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家务劳动补偿
- 《民法典》视域下离婚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理论基础、司法适用与体系协调
- 2024年
- 《民法典》第1088条扩大了离婚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适用范围,具有正当性、合理性的理由以及价值基础。在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下,离婚时通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得到适当补偿的,家务劳动付出较多一方可主张家务劳动补偿。家务劳动补偿中的“负担较多义务”包括两种特定牺牲情形:一是抚养子女、照料老人;二是协助另一方工作。特定牺牲必须建立在家庭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之上。在确定家务劳动补偿数额时可以综合考量家庭劳务的时间、投入家庭劳务的精力、劳务的效益、负担较多家庭义务一方的信赖利益等因素。体现不同价值目标的离婚救济三大制度中,离婚损害赔偿与离婚家务劳动补偿并不矛盾,也不冲突,应独立进行判断。如果损害赔偿或家务劳动补偿已经消除了原本“生活困难”的客观状况,则不能叠加适用离婚经济帮助制度。
- 程春丽
- 关键词:家务劳动家务劳动补偿
- 对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完善的思考——从《民法典》1088条为视角
- 2024年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对离婚当事人中的一方请求另一方作出补偿的条件及程序之规定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但在实际应用中,家务劳动补偿请求权时间、“付出较多义务”中有关“义务”的规定以及具体赔偿标的和赔偿数额仍然处于模糊地带,给实际案件审理带来了不少困难。法律应就扩大补偿范围及请求权行使时间、对于夫妻一方付出的义务标准应明确规定、补偿标准应采取机会成本与未来收益折现相结合等方面不断完善家务劳动补偿制度,促进家务劳动补偿制度适用率的提高,以维系家庭、夫妻关系的和谐。
- 艾芍璇
- 关键词:离婚救济家务劳动妇女权益夫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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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利玲

- 作品数:10被引量:20H指数:2
- 供职机构:吕梁学院
- 研究主题:家务劳动补偿 大学生 家庭 婚姻法 法律责任追究
- 周懋姬

- 作品数:2被引量:1H指数:1
- 供职机构:贵州民族大学
- 研究主题:家务劳动补偿 家务劳动 法律制度研究 婚姻法
- 汪晓宁

- 作品数:2被引量:2H指数:1
- 供职机构:西南大学
- 研究主题:家务劳动补偿 离婚救济 经济帮助 离婚救济制度 损害赔偿
- 杨桂红

- 作品数:17被引量:148H指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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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似庆岭

- 作品数:1被引量:0H指数:0
- 供职机构:贵州大学
- 研究主题:家务劳动补偿 婚姻法 离婚制度 离婚损害赔偿 协议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