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到463篇“ 分析法学“的相关文章
- 分析法学
- 本书共分七章,主要内容包括:分析法学概述、分析法学的形成、分析法学传统、凯尔森的纯粹法学、哈特的新分析法学、分析法学的新近发展、对分析法学的评价。
- 徐爱国著
- 关键词:法学流派
- 主导“三次论战”的新分析法学代表人
- 2025年
- 赫伯特·莱昂内尔·阿道弗斯·哈特1907-1992。在哈特的学术生涯中,为人津津乐道的是三次著名的法学论战。这三次论战不仅展现了哈特深邃的法学思想,也是法学史上的重要篇章,至今仍被广泛讨论和研究。牛津玛诺园(Manor Place)有一座两层楼的英式风格住宅,外墙由砖石构成,搭配着斜屋顶和烟囱,显得古朴而典雅。房子的正面装饰有白色窗框的矩形窗户,其上的小拱形装饰为建筑增添了美感。深色调的前门与浅色外墙形成对比,掩映于绿荫之中。这就是著名法哲学家赫伯特·莱昂内尔·阿道弗斯·哈特(Herbert Lionel Adolphus Hart)的故居。
- 马岚熙
- 关键词:三次论战法学史法学思想哈特
- 分析法学的法律规范性研究批判
- 2024年
- 在当代分析法学看来,法律规范性与法律存在着概念上的必然关联,是法律规范的先天属性,法律具有规范性意味着法律能够为人们提供行动理由。分析法学就法律规范性提出了“承认论”“道德论”和“证立论”三种方案,但这些方案均无法解决“行动—理由”悖论,故并不能真正论证法律的规范性。分析法学的法律规范性研究之所以未竟其功,直接原因在于其元理论思维方式将语言置于比人们的行动和实践更原初的地位,忽视了法律规范性最终是在实践情境中生成的。根本原因是当代分析法学始终未摆脱的沉思传统和理智主义认识论的桎梏。
- 郑永流周洲
- 关键词:规范性分析法学
- 分析法学的要义及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 2024年
- 分析法学派是人类法律文明演进到相对成熟阶段的产物。由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对法律体系严谨性和精确性的需求日益紧迫,法律的形式因素即逻辑要素日益显示出其不可或缺的重要性,而作为强调规范科学和逻辑科学的分析法学派的出现也因此成为了大势所趋。本文系统梳理了分析法学哲学基础、基本方法以及重要理论,并结合中国法治建设现状,从立法与司法实践层面提出与分析法学结合的相关建议。
- 王亚楠
- 关键词:分析法学分析哲学
- 英国分析法学在美国的传播与发展:从奥斯丁到格雷
- 2023年
- 奥斯丁开创的分析法学是法律科学历史上的一个重要学派。在美国,格雷继承了奥斯丁分析法学的方法,开创了极具美国特色的“法官造法”理论。由于缺失天时、地利、人和等因素,奥斯丁的分析法学没能在他有生之年引起英国社会的注意。但这种分析法学的方法,深深根植在了偶而获之的美国学者格雷心中。格雷凭借出色的学术和实务工作,不仅将奥斯丁分析法学的理论本土化为具有美国特色的分析法学理论,而且将这种高度理论化的法律哲学与财产法等部门法的实践结合起来,使得分析法学在美国得以传播并发扬壮大。
- 何勤华廖晓颖
- 关键词:奥斯丁法官造法
- 波斯纳的经济分析法学理论与麦乐伊的法律经济学理论的对比
- 卢宾·保罗·麦乐伊(Robin Paul Malloy)是当代美国法律经济学研究领域的一位影响较大的学者,他的论著诠释了一种全新的法律经济学理论,不同于以波斯纳为主要代表的美国经济分析法学.本文对两种理论进行了对比分析。
- 谢林灵
- 关键词:法律经济学经济分析法学新古典经济学
- 论霍菲尔德分析范式下《公司法》中的信义义务——一个分析法学的视角
- 2022年
- 信义义务是法律界公认的模糊概念,在我国《公司法》实践中经常适用,但其适用往往具有结果导向性质,认为信义义务的适用有利于给某一方施加民事责任,便将其关系解释为信义关系,但这总是会忽略信义义务本身的概念。长此以往,对信义义务的适用只能是经过主观加工的伪客观,渐渐背离法治轨道。要明晰对信义义务的理解,可以尝试用霍菲尔德的范式分析。在霍菲尔德分析视角下,信义义务包括了权利(right/claim)与义务(duty)、无权利(no right/no claim)与特权/自由(privilege)、权力(power)与责任(liability)等几对关系,并可以对实践中的问题予以回应:董事对债权人不应当负有信义义务;控股股东应当对小股东负有信义义务;独立董事是否应在专业职责范围内对股东负有信义义务则要区别对待。
- 黎晋宇
- 关键词:信义义务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的现状与发展——基于经济分析法学视角
- 2021年
- 股东除名制度于2011年通过《公司法解释三》在我国确立,该制度以其强制性、高效性与混合价值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出独特价值。但与此同时,由于我国法律对股东除名制度的规定还不够完整详尽,在实务中的适用常常引发问题,致使当事人不得不提起诉讼,浪费社会经济资源,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对此,本文借鉴经济分析法学派的观点,通过法律活动实现最大效益的核心目标,分析股东除名制度在中国的现状与发展,说明法律规则是根据效益原则而制定和适用的,同时从股东除名制度的除名事由、程序规定和救济途径对现行的法律问题进行剖析,利用市场机制从借鉴国外经验与国内制度完善两个方面探求股东除名制度的发展,实现股东除名制度的最大经济效益。
- 魏冕
- 关键词:经济分析法学法律问题规制
- 分析法学:五个误解
- 2021年
- 分析法学是法学三大经典流派之一,在法理学中占据重要地位。然而,由于诸多原因,当下法学界对分析法学却存在广泛的误解,构建了一幅偏颇乃至错误的分析法学图景,这不仅对法理学以及部门法学与分析法学关系产生错误认识,更导致中国法学内部分析法学与社科法学之间的无谓争论与学术乱象。其中最典型的五个误解包括:分析法学等同于或必然蕴涵法律实证主义;分析法学等同于概念法学;分析法学关心的是语词意义或概念而非实在对象;分析法学在性质上是先验的或逻辑主义的而非经验性的;分析法学在方法论上是一元而非多元的。澄清这些误解,有利于摆正分析法学在法学中的位置,形成对当下法理学结构的新理解,从而发挥分析法学在法学教育中的积极价值。
- 高宇
- 关键词:分析法学实证主义语言分析
- 论《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规则蕴含的权利——以分析法学的权利理论为视角被引量:28
- 2021年
- 在分析法学的权利理论中,权利和义务的关联性原理得到了普遍认可。当然,这种关联性也存在例外。不存在对应权利的义务类型可被归纳为"对世义务"。《民法典》第1035条第1款第1项是一个义务性规则,确立了个人信息处理者在通常情况下征得自然人或其监护人同意的义务。该义务具有明确的相对人,不属于"对世义务",应存在对应的权利,即信息主体对同意与否的决定权。《民法典》第1037条更是采用授权性规则的立法表达,赋予了自然人查阅、复制、更正、删除个人信息的权利。可见,我国《民法典》虽然没有明确使用"个人信息权"一词,但在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中已经存在具体的权利内容。《民法典》分别使用义务性规则和授权性规则的立法表达,有其合理性和重要意义。我国正在制定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拟设专章规定"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其中明示的权利有着《民法典》上的渊源,在性质上具有私权属性。
- 吕炳斌
- 关键词: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个人信息权分析法学权利理论
相关作者
- 王涌

- 作品数:109被引量:779H指数:16
- 供职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 研究主题:分析法学 信托法 民法典 法律 宪法
- 陈锐

- 作品数:41被引量:231H指数:9
- 供职机构:西南大学法学院
- 研究主题:法律实证主义 法哲学 分析法学 法律解释 法律形式主义
- 朱富强

- 作品数:453被引量:1,198H指数:15
- 供职机构: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 研究主题:经济学 现代主流经济学 主流经济学 经济人 马克思经济学
- 时显群

- 作品数:49被引量:225H指数:7
- 供职机构:西南大学法学院
- 研究主题:市场经济 法治 法家 法律 先秦法家
- 徐爱国

- 作品数:101被引量:449H指数:10
- 供职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
- 研究主题:光探测器 光电器件 电极 法治 法律文化